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-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關係子女 - 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遺產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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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保險人、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及受益人?

參照保險法第5條之規定,是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,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。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差在哪?!常搞混的保險名詞!

要保人:訂定保險契約並繳保費的人,可以指定或更改受益人、變更契約、解約。 被保險人:被保障的人,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,啟動理賠條件。 受益人 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有什麼不同?(下)

(四)受益人 所謂受益人是指經由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而「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」,且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都可以是受益人。 看起來受益人跟被保險人都有賠償請求 

東吳教授李志峰:要、被保人不同人時,保單不應被強制執行

保險制度最重要的是在保障誰? 第一是被保險人,第二是受益人,要保人雖然是締結保險契約的人,但只是保險契約眾多關係人的其中之一,其主要角色在繳交保費,並 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在不同安排下之人壽保險課稅解析

為什麼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呢? 因為依據法條文意,所謂「其」所指定受益人的「其」,指的就是「被繼承人」,而指定受益人是要保人的權利,所以被繼承人就等於要保人。 

名詞解釋

受益人是指經要保人指定,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享有保險金請求權之人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。受益人應在知悉保險事故發生後,於法定或契約約定之期間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