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使用手機條碼、悠遊卡及icash卡載具者,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,並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向兌獎據點兌獎。 B.使用會員卡載具者,請至會員卡店家列
消費者可持中五獎1,000元(需代扣4元印花稅)、中六獎、及中雲端發票專屬八百元獎(需代扣3元印花稅)、雲端發票專屬五百元獎(需代扣2元印花稅)之中獎發票,至全家便利商店兌換
中獎發票兌換時,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(本國人:國民身分證;外國人:晶片居留證、紙本居留證、護照或入出境許可證)及發票正本,依財政部規定期間內兌領完畢,逾期不得進行領獎,
若中獎獎項高於五獎(獎金金額高於NT$ 1,000),根據財政部規定,必須由金融機構進行發票領獎,因此無論有無歸戶,皆須列印出紙本發票,前往彰化銀行、第一銀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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