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金融帳戶被執行分署扣押,急需解除扣押情況時,該如何處理? 請聯絡執行分署 如果存款是社會福利津貼被強制執行,應如何補救? 如果存款是社會福利津貼被
被查封(扣押)過的帳戶還可以使用嗎? 如果債權人查到債務人在某銀行有利息所得,可推定有存款,可向法院聲請扣押存款,銀行收到公文後,就會依指示扣押。 但被扣押後,該帳戶並
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且沒有提出異議,那該支付命令裡的債權就告確定,債權人後續可憑此證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◎為何第三人已經收到扣押命令而債務人本人卻沒有收到? 答:扣押命令會先寄給第三人,於第三人扣押後,才會送達給債務人,如未收到,可洽詢承辦股別。 ◎債務人薪水之前已經被扣押
有時候被查封財產的人還摸不著頭緒,搞不清楚狀況。這時候應該先冷靜下來詳讀這份法院執行通知,裡面會告訴你是哪一個債權人來扣押財產的。同時間若
發現自己要被強制扣薪時,你可以依據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向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,再以存證信函通知銀行暫緩執行扣薪;如果協商成立,就 能用負擔較輕的方案償還債務 ,法院